11月17日上午,《“澳門監造”“澳門監制”“澳門設計”標誌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政策宣講會在橫琴舉辦,此次宣講會由合作區商事服務局主辦,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協辦,旨在讓澳門業界進一步瞭解《管理辦法》內容,把握琴澳合作新形勢、新政策、新方向的發展機遇,促進琴澳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融合。
澳門中華總商會廣東辦事處、澳門廠商聯合會、澳門藥廠商會等嘉賓出席,逾百位內地及澳門業界代表參加。
會上,商事服務局有關負責人就“澳門監造”“澳門監制”“澳門設計”標誌的申請條件、申辦流程、使用要求,以及評審標準等方面進行了詳細介紹,並就標誌產品進出口要求、受託企業生產資質條件、產品如何在澳門審批註冊等申請常見問題展開充分說明。
與會的澳門業界代表反應積極,認為“澳門監造”“澳門監制”“澳門設計”標誌具認受性,可以加強消費者對產品的信心,對《管理辦法》的出台表示認可與支持,並對未來更多澳門企業和澳門品牌申請使用相關標誌充滿信心。
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副局長邱潤華表示,《管理辦法》是合作區發展澳門中醫藥等品牌製造業的關鍵措施,依託琴澳兩地資源和優勢互補,鼓勵中醫藥等產品在澳門註冊,在合作區生產,打響“澳門註冊+橫琴生產”品牌,為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的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提供新空間、拓寬新路徑。
下一步,商事服務局將會積極服務企業用好相關政策,嚴謹把關標誌申請使用,並持續進行宣傳推廣,加強“澳門監造”“澳門監制”“澳門設計”品牌產品的知名度和認受性,以協助澳門品牌企業拓展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