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塑造健康湾区”的规划目标,在第八章“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中,“塑造健康湾区”专门用了一节。其中包括两大类任务———密切医疗卫生合作、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合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中,哪些领域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
鼓励港澳私人执业医务人员到珠三角短期执业
将建港澳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广东创业就业基地
《纲要》提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开展传染病联合会诊,鼓励港澳医务人员到珠三角九市开展学术交流和私人执业医务人员短期执业。
国家卫健委此前在答复相关建议时也称,港资医疗机构和香港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仅带来了先进医疗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有力补充了内地的医疗服务资源,而且很好地服务了在内地的香港人,为增进香港和内地的合作往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员的流动也是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性问题。
依照现行政策,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卫生健康人才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香港在内地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广东省卫健委表示,将建立并完善粤港澳卫生健康人才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按照前述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广东省卫健委也将做好粤港澳全科医生培训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医师联盟、粤港联合培养认证专科护士项目、深港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葛洪奖等项目的落实与跟进。
同时,三地将“积极开展新领域、新项目的合作,争取尽快建立粤港澳医学人才进修培训基地和港澳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广东创业就业基地,促进港、澳青年专家来内地交流、执业”,广东省卫健委去年6月答复相关建议提案称。
中山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写入《纲要》
是“健康湾区”板块中唯一提到的珠三角地级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纲要》“健康湾区”板块,唯一提到的珠三角地级市是中山。《纲要》提出:“支持中山推进生物医疗科技创新。”
2017年5月,中山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健康科技作为重要支柱产业培育好,争取创建国家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区。2018年1月,中山与澳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建国家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区。
据了解,中山国家健康基地是我国首个按国际认可的G LP、G CP、G M P和G SP标准建设的国家级综合健康产业园区,由国家科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中山市人民政府于1994年联合创办。目前,园区已有200余家企业落户,已形成包括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信息等主导产业,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健康服务业在内的产业集群格局。2018年上半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曾先后访问了国家健康基地。
未来中医药合作将是健康科技创新的一个重点领域。纲要对中医药合作着墨颇多,提出: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支持澳门、香港分别发挥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药检测中心优势,与内地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纲要还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展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健康产业,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生物医药产业被认为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最值得期待的产业之一,珠三角的多个城市都在布局发展这一行业。
根据广东省规划,至2020年,广东全省生物产业产值规模将突破6000亿元,而广东省内的生物医药科技企业主要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内。